《文艺争鸣》
刊于《文艺争鸣》2019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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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怡 所谓“私人日记”是指历史上存在的私人书写的生活记录,区别于以“日记”命名的虚构的纯文学创作;“近现代私人日记”指的是晚晴民国时期中国所存在的私人书写的日记著作,此时正值中国社会历史天翻地覆的“千年巨变”,私人生活记录(日记)反映的就是这一历史巨变的个人细节,它们的存在形态与此前(自成体系的中华帝国)此后(集体主义的社会主义中国)有明显差异,亟待我们加以深入考察,也有望成为中国现代文学文献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
西方写作史表明,作为私人的日记与文学的日记原本有着一定的差异。今天,我们常常提及的私人日记如英国17世纪的塞缪尔·佩皮斯的日记、19世纪的列夫·托尔斯泰的日记原来都是秘不示人的。据说塞缪尔·佩皮斯生前把自己的日记当作绝密文件收藏,而且使用别人难以辨认的文字书写,列夫·托尔斯泰多次拒绝自己的妻子查看日记,为此不惜离家出走。与这些非虚构的“私人日记”不同,传统文学意义上的“日记”首先都是“虚构”的文字,在欧洲,严格分类,能够流行于公共领域的文学“日记”属于小说,18世纪与19-20世纪之交是欧洲“日记体小说”(Diarynovel)--或称“虚构的日记”(Fictive diary)--的兴盛期,在这里,“日记”是虚构文学的一种形式。正如日记小说理论家特莱沃·费尔德在《日记体小说的形式与功能》中指出的那样,所谓日记体小说,日记在这里不过是一个修饰词,并非不可替代。中国近现代文学是在大量引进外国文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样,这种虚构的文学样式自然也为中国现代作家所接受,中国现代文学首先出现的“日记”都具有不可怀疑的文献性,是虚构文学的一部分,例如鲁迅的《狂人日记》,茅盾的《腐蚀》,沈从文的《不死日记》《呆官日记》,庐隐的《丽石的日记》,石评梅的《林楠的日记》,冰心的《疯人笔记》,丁玲的《莎菲女士的日记》,张天翼的《鬼土日记》等等都属此列。也基于这样的创作现实,现代翻译家、文学理论家孙俍工在《小说做法讲义》中将“日记”置于小说四大体式之首,谓之“是一种主观的抒情的小说”。
但是,这却只是“日记”传统的一方面。与上述西方来源有所差异的是,私人性非虚构文字(日记)又是中国历史文化的另外一种“传统”,它也继续流传于现代。与西方文学史的清晰二分不同,私人的日记也一直为中国现代知识分子所重视。早在1920年代,新文学的作家如郁达夫、周作人、阿英等就开始注意到发现私人日记的意义,他们的探讨可以说为中国近现代的日记研究奠定了基础。郁达夫是最早发表日记研究专论的作家,他提出了“日记体”的概念,他将日记与日记体文学区别开来。1925年,周作人在《日记与尺牍》一文中,概括了日记兼有“作者的个性”与“考证的资料”等多重属性。阿英的《语体日记文作法》是较早的一部完整系统的日记理论专著,此后,出现了短暂的研究日记的热潮,如贺玉波《日记文作法》、卢冠六《日记作法》、吴坤芥的《日记作法》、施蛰存的《域外文人日记钞》等等,这些论述也表明,在许多中国学人的心目中,文学日记与私人日记也有界限模糊的一面,私人日记可以传达一些公共性的信息与态度,就像文学日记可以描绘社会历史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