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争鸣》
近年来,有关抗日战争时期财政研究的单篇论文和学位论文虽不时可见,然而对于战时财政思想(主要是战费筹措的视角)的系统研究,至今未见有较高质量的成果。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出版的《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财政经济战略措施研究》、《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财政金融政策》,虽侧重点有所差异,但分别在战时政策及战略措施总结方面做出了开拓性研究。在国内较为重要的期刊中,《抗日战争研究》季刊刊发了潘国旗、郑会欣、金普森、杨菁、董振平、金志焕等对于战时财政经济政策、内外公债、战时统制的研究,很好地开阔了本研究的思路。吴景平、杨雨青在《历史研究》杂志上对战时中美租借关系、经济关系进行了研究,其中略有涉及战时财政政策。本文试从抗日战争与财政思想争鸣的角度,重新回顾九一八事变后,由中国共产党参加并领导的战争及其战时财政思想的形成,并阐述其意义。
一、中国共产党全民族抗战的战时财政思想
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中华民族全面、长期抗战的战时财政经济主张。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中国共产党提出“没收”敌国财产,主张罢工、抵制日货,提出对敌进行经济破坏的战时经济政策①《中国共产党为日本帝国主义强暴占领东三省事件宣言(1931年9月20日)》,《红旗周报》第19期,1931年10月18日。,“动员工人到红军去,募捐援助红军”②《中央关于日本帝国主义强占满洲事变的决议(193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七(1931)》,
中国共产党强调通过生产筹措抗日战争费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关于动员对日宣战的训令(1932年4月15日)》要求,在抗日战争中“不脱离生产的赤卫队要加紧军事训练……要增加兵工厂的生产,要在交通要道设立粮站与运输站,要屯集一部分谷子准备米荒,要节省经费准备战役的持久,要在发展区域的边境设立向外推进的警戒工事,要准备筹款的武装队伍(政府的税收自然主要部分也是供给红军),使主力红军得以继续其作战的任务”;“要动员群众努力耕种充裕今年收成,要整理赤色邮政,厉行修桥补路,以巩固苏区交通,要立即征收累进的商业税,准备收土地税,以开辟政府的收入,要动员工农劳苦群众,提高红军用品的生产(如制造被服鞋帽与兵工厂的生产等),组织担架队,运输队,洗衣队,慰劳队帮助红军作战,实行红军优待条例,帮助红军家属耕田,耕种红军公田”。
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全面彻底的战时经济政策。《八一宣言》号召全国同胞,集中一切国力(人力,物力、财力、武力等)抗日救国,并具体提出了国防政策六点:即抗日救国收复失地;救灾治水安定民生;没收日帝在华一切财产,充作对日战费;没收汉奸卖国贼财产、粮食、土地,交给贫苦同胞和抗日战士享用;废除苛捐杂税,整理财政金融,发展工农商业;加薪加饷,改良工农军学各界生活。⑤《中国苏维埃政府、中国共产党中央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1935年8月1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十(1934―1935)》,
中国共产党的全民族抗战战时财政主张,得到全国各党派的拥护和接纳。为打赢这场战争,中国共产党提出“筹集战争经费”的设想:(1)没收日本帝国主义在华一切财产——银行,工厂,矿山,铁路,轮船,大商店,日货等等,这是一笔很大的经费,因为日本在华投资已经超过日元二十万万,就等于中国大洋四十万万元以上,停付日债一切本息(这又是一笔大款);(2)没收一切卖国贼的财产;(3)国库一切收入,都用作对日作战的经费;(4)实行征收财产累进所得税;(5)在国内人民和国外华侨以及一切同情中国人民的人士当中进行广大的募捐运动。
实行这些办法,至少可以保证第一个时期的对日作战经费,如果将来经费不够时,还可想出其他办法来保证对日作战的经费,以取得对日作战胜利。从基本纲领看出,抗日战争的胜利不仅需要全国人民拿起武器,而且需要充裕的战争经费,这是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无论是倡议没收敌国财产,还是进行战费募捐,都延续了中国共产党一贯的战时财政政策主张,而没收卖国贼的财产,更得到各界的拥护,符合国家和民族利益。把一切国库收入用作战争经费,不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和各界人民的愿望,也表达了与国家共存亡的雄心。这一主张与“将国民党全部军费,拿来作为反日战费”主张一致①《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为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宣言(1934年7月15日)》,《红星》报第56期,1934年8月1日。,更容易为全国各界所接受。